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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某某盗窃罪一案被逮捕后,卓安(深圳)律师事务所 郭伶玲律师极速救援,成功取保

发布时间:2026-06-06 08:34:35 浏览:36次 案例二维码

一、基本案情

当事人G某某,年近六旬,初中文化,长期在中山从事石材个体小生意,身患高血压等多种严重慢性疾病,需长期规律服药维持。2025 年底,受经济环境影响,其生意陷入停滞,无钱支付医药费及基本生活开支,又不愿加重子女负担,遂产生临时犯意。

2026 年 1 月下旬(农历 2025 年 12 月),G某某趁此前有业务往来的某某石材厂人员返乡过年之机,联系吊车司机将该厂堆放在高速公路桥下的数十个石圆球、数十个挡车石柱运走,变卖得款 3000余元,全部用于医药费及生活费。经公安机关鉴定,涉案石材市场价值约8600元。

2026 年 3 月,G某某在租住地被抓获;3 月 28 日转押至中山市某看守所;4 月,被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。涉案石材已全部追回并发还被害人,G某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,自愿认罪认罚。

二、办案过程

接受家属委托时,案件已进入逮捕后的侦查羁押阶段,批捕后取保难度极大。郭伶玲律师立即启动 "极速救援" 程序:

1.第一时间会见,固定关键证据:接受委托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G某某,详细核实案件细节,制作《退赃退赔承诺书》等,确认其身体状况及羁押期间的不适症状,固定坦白、自愿认罪认罚、自愿退赃退赔等核心从轻证据。

2.同步收集医疗材料,论证羁押不适性:指导家属连夜从湖南老家调取G某某的全部病历、诊断证明、用药记录及入所体检报告,整理形成完整的《关于G某某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羁押的情况说明》,重点说明其肌酐过高需定期监测、帕金森及腿痛导致无法正常生活等情况。

3.高效沟通被害人,取得刑事谅解:次日即联系被害人Y某,当面说明G某某的犯罪动机及家庭困境,协助家属全额退缴 3000 元违法所得并真诚赔礼道歉,最终说服被害人出具书面《刑事谅解书》,达成刑事和解,补齐取保核心要件。

4.精准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:在收集齐全部证据后,立即向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交《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》,从五个核心维度论证无继续羁押必要:1. 属于案件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;2. 赃物全部追回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,达成了刑事和解、社会危害性已消除;3. 自愿认罪认罚,悔罪态度明确;4. 身患多种严重疾病,羁押环境可能导致病情恶化;5.G某某系初犯偶犯,主观恶性小;6. 有固定居所和家属担保,无逃跑、串供风险。同时针对价格鉴定意见提出合理异议,说明涉案物品实际价值应低于鉴定价格。

三、办案结果

检察机关收到申请后,高度重视本案特殊情况,经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并核实G某某身体状况,采纳了郭伶玲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。

2026 年 4 月底,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《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》,决定对G某某取保候审。G某某顺利走出看守所,与家属团聚。

从接受委托到成功取保22天(包含五一假期),创造了批捕后极速取保的典型案例。

四、律师感悟

本案是一起典型的 "因贫致罪" 案件,当事人并非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,只是在生活绝境下一时糊涂触犯法律。作为刑事律师,我们不仅要追求法律上的公正,更要传递司法的温度。

批捕后取保候审虽然难度大,但并非毫无可能。本案的成功,关键在于抓住了三个核心:一是精准把握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定条件,用扎实的证据证明 "无社会危险性";二是快速补齐被害人谅解这一关键短板,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;三是充分说明当事人的身体状况,让司法机关感受到继续羁押的人道主义风险。

每一个刑事案件背后,都是一个家庭的悲欢。我们始终相信,专业的辩护不仅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更能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,开启新的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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